絲綢之路:走向世界遺產的歷史旅途
一、線性文化遺產與文化線路:一種新型遺產理念
1.線性文化遺產的概念
在擁有特殊文化資源集合的線形或帶狀區域內的物質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族群,因其線狀的分布和遺存特性而稱之為線性文化遺產。線性文化遺產往往出于人類的特定目的而形成一條重要的紐帶,將一些原本不關聯的城鎮或村莊串聯起來,構成鏈狀的文化遺存狀態,真實再現歷史上人類活動的移動,物質和非物質文化的交流互動,并賦予它作為重要文化遺產載體的人文意義和文化內涵。
線性文化遺產強調空間、時間和文化因素,強調線狀各個遺產節點共同構成的文化功能和價值以及至今對人類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產生的影響。線性文化遺產包括文化線路(cultural routes)、遺產廊道(Heritage Corridors)、文化廊道(Cultural Corridors)、歷史路徑(Historic Pathway)、線狀遺跡(Lineal Monuments and Sites)等,屬于客觀存在的遺產種類。
線性文化遺產的形式和內容多樣,其中河流峽谷、運河、道路以及鐵路線都是重要表現形式,大多代表了早期人類的運動路線,并體現著地區文化的發展歷程,如從早期的利用河渠運輸,逐步發展到修建運河、公路及鐵路。帶狀綿延的長城及其周邊的附屬建筑、城堡、關塞等,也屬線性文化遺產。
2.文化線路的概念
1998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成立了文化線路科學委員會(ICOMOS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簡稱CIIC),標志著以“交流和對話”為特征的跨地區或跨國家的文化線路(cultural routes or cultural itinerary),作為新型遺產理念為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界所認同。
2003年3月,世界遺產委員會委托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修訂《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操作指南》,加入了有關文化線路的內容。
2005年10月,ICOMOS第15屆大會暨科學研討會在中國西安召開,將文化線路列為四大專題之一,形成了國際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共識性文件《西安宣言》;并通過了有關《文化線路憲章(草案)》(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 5th Draft)的決議。
線性文化遺產中的文化線路,在《操作指南》中被定義為:
“一種陸地道路、水道或者混合類型的通道,其形態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體的和歷史的動態發展和功能演變;代表人們的遷徙和流動,代表一定時間內國家、地區內部或國家、地區之間人們的交往,代表多維度的商品、思想、知識和價值的互惠和不斷的交流,并代表因此產生的文化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交流與相互滋養,這些滋養長期以來通過物質和非物質遺產不斷得到體現。”
文化線路與其他遺產類別的不同,在于其更強調線路帶來的各文化社區間的交流和相互影響。這種影響通常是非直接的,不僅有物質的方面,更有非物質的方面,其中最常見的例子就是隨著一些線路所發生的宗教、思想、文化觀念的傳播。這些傳播參與了對各文化形成和發展的塑造,因而意義往往十分重大。這些影響和傳播,也會在該線路上遺留下一系列的文化遺產節點元素,如城址、聚落遺址、古驛站、古墓葬、石窟寺、古建筑等。
3.線性文化遺產與文化線路的世界遺產之路
隨著時代發展,人類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內涵和外延不斷發展,線性文化遺產以及文化線路,作為新的文化遺產類型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
這些標志著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發展趨勢,對文化遺產的保護范圍不斷擴大,由單體文物到歷史地段,再至整座城鎮,進而兼及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scape)、遺產區域(heritage area),乃至串連幾座甚至幾十座城市、一個或多個國家的更大文化區域,甚至包括涵蓋人類物質文明與非物質遺存的文化空間。
縱貫或橫穿多國的線性文化遺產,尤其是文化線路,越來越成為當今人們價值認同、民族交融、文化互動的媒質,因而也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
2004年,在世界遺產中心支持下,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秘魯等國家提出挑戰性極強的安第斯山之路(the Main Andean Road)(或稱印加之路)申報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2005年4月,成立了專家委員會并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由人類學、考古學、民族歷史學方面的著名學者,以及申報參與國專家和世界遺產中心代表參加。
2006年,在巴黎召開第二次科學委員會會議,旨在推進申報的比較性研究。到會的多為研究古代交流線路的專家,包括瑪雅道路、羅馬帝國道路、兩河流域貿易之路、絲綢之路、印度河交流線路、希臘海洋路線等方面研究的專家。
4.中國的線性文化遺產與文化線路
中國大型線性文化遺產的特點是線路漫長,體量龐大,內容廣泛,串聯點多,跨越區域眾多,影響范圍廣大。其在國土上的分布,具有鮮明的特點。如果說綿延萬里的長城是中華民族挺立不屈的脊梁,那么貫穿中國南北的大運河則是民族流動不息的血脈。在這一撇一捺大寫的“人”字兩側,西有陸地絲綢古道,東有海上絲綢之路,像腰間的彩帶飄展開去。正是這樣一個活靈活現的“人”,生動體現了中華民族進步與發展、交流與對話的歷史。所以,中國最主要的、體量龐大的線性文化遺產,可以構成一個脊梁堅挺、血脈流暢、交流開放的“人”。
近年來,中國加強對長城、絲綢之路、大運河等大型線性文化遺產整體保護研究,并開始了實踐探索。
二、絲綢之路申報世界遺產歷程
1.中國文化線路的代表 —— 絲綢之路
古絲綢之路東起中國古都長安(今陜西西安),西經南亞、中亞直達歐洲,全長8000多公里,在中國境內有4400多公里,開通了世界上最長的陸上經濟商貿之路、文化交融之路、科技交流之路,溝通了亞、歐、非各國各民族之間的聯系與往來,成為東西方交流的大通道。在其形成與發展過程中,古代世界性的幾大宗教和代表性的文化進行了充分的交流與融合。
絲綢之路穿越兩千年時空、橫跨亞歐十數國,是一條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交流與融合的文化之路,也是溝通了中國與歐亞大陸的友誼之路。這條令人遐想的文化線路,是長期歷史演變、多種文化互動的結果,其主干道宛若飄動的絲帶,自東往西穿越沙漠而過,留下一連串璀璨奪目的文化遺產。早在1994年,中國就將絲綢之路中國段列入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絲綢之路中國段相關文化遺產的申遺準備工作啟動較早,但當時考慮到其復雜性和艱巨性,考慮到沿線眾多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難度,中國曾選擇絲綢之路上條件比較成熟的文化遺產點進行單獨申遺。1987年,絲綢之路上的重要歷史遺跡敦煌莫高窟被列入《世界遺產名單》。1994年,中國曾提出交河故城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并向世界遺產中心提交了申報文本,后因準備不足撤回申報。
2.絲綢之路跨國聯合申遺的相關情況
上個世紀80年代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關注絲綢之路沿線文化遺產的價值認定,并于上個世紀90年代初組織了三次大規模的絲綢之路文化遺產考察。
進入21世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加快了絲綢之路研究、考察的步伐,2003~2004年又組織兩個專家考察團,分別對中國段絲綢之路進行申遺調研,并形成了考察報告,為近年實質性推進中國和中亞國家聯合申報絲綢之路工作奠定了基礎。
2005年10月,在西安召開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第15屆大會暨國際科學研討會的主題之一是“文化線路”,大會通過了關于文化線路的國際憲章《西安宣言》。大體量、跨地域、跨國界的線性文化遺產研究,尤其是文化線路研究逐漸成熟,并為國內外越來越多專業人士所關注。絲綢之路更以其反映人類長期以來貿易、文化交流、共同發展足跡的獨特價值,受到特別重視。
ICOMOS第15屆大會結束后,2005年11月,中亞四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在哈薩克斯坦舊都、絲綢之路上的歷史名城阿拉木圖召開中亞國家協商會議。中亞國家就絲綢之路中亞相關遺產聯合申遺進行探討。
2006年8月初,由國家文物局、世界遺產中心主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局、吐魯番行署文物局承辦的中國與中亞國家第一輪國際協商會在吐魯番成功召開。來自世界遺產中心、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和中國的專家、管理者、利益相關者等50余人參會。吐魯番會議形成了《絲綢之路跨國申報世界遺產吐魯番初步行動計劃》(中英俄三個版本)。該《初步行動計劃》對絲綢之路進行了定義與定性,確定了遺產入選標準,包括真實性、完整性、保護與管理情況,并提出建立國際合作機制、專業咨詢機制,制定分段實施計劃等。
2006年10月,來自中亞四國、中國、意大利、世界遺產中心和ICOMOS的代表約40人,在撒馬爾罕召開了第二輪國際協商會。中國代表團介紹了中國境內絲綢之路申遺相關遺產點預備清單。中亞各國也介紹了相關遺產點價值評估及有關保護情況。ICOMOS專家亨利•克萊爾、蘇珊•丹尼爾做了有關中亞和中國聯合申報戰略的主旨發言。撒馬爾罕會議確定了絲綢之路跨國申遺具有指導意義的綱領性國際文件的起草方式,委托由曾擔任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的亨利•克萊爾博士負責主持文件起草小組工作,形成概念文件。
2007年4月,世界遺產中心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召開了第三輪國際協商會。會上中亞五國申報絲綢之路申遺預備名單共計54處,其中哈薩克斯坦12處,吉爾吉斯斯坦6處,塔吉克斯坦17處,土庫曼斯坦2處,烏茲別克斯坦17處。
3.中國絲綢之路申遺工作進展情況
2006年8月15日,國家文物局在京召開絲綢之路申報世界遺產國內工作會議,絲綢之路沿線有關省、自治區文物局相關負責同志參會。會議就貫徹落實吐魯番會議精神做了部署,研究了絲綢之路申報技術標準。
2007年6月17~18日,國家文物局在新疆烏魯木齊召開第二次國內工作會議,各地通報已經開展的相關工作情況,邀請考古、歷史、規劃、申報文本研究、石窟寺保護方面的專家到會研討,并初步制定了絲綢之路申報世界遺產中國方面的工作計劃。
中國政府歷來重視絲綢之路沿線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尤其是近年來,組織有關省、自治區編制了相關文化遺產專項保護規劃并予以實施,開展了一系列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西安作為絲綢之路的一個起點,其絲綢之路相關文化遺產代表點包括漢長安城遺址和唐長安城大明宮遺址等。中央和地方政府十分重視保護這兩處重要的城址遺址,斥巨資進行文物本體保護及其環境治理。僅2005年,中央和地方財政就投入2.5億保護經費。
各省(區)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絲綢之路申遺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并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進一步對省(區)內絲綢之路相關遺產點進行價值評估和分析,建立保護法規、規章,編制保護規劃,并組織開展相關遺產點保護、管理的專業檢查工作。為保證絲綢之路新疆段文物保護項目的順利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了絲綢之路新疆段重點文物保護項目領導小組,下設項目執行辦公室,具體負責絲綢之路新疆段的文物保護工作。自1989~2003年,國家投資2000余萬元對克孜爾石窟谷西、谷東、谷內和后山四區部分洞窟進行的巖體加固維修工程,使克孜爾石窟部分洞窟危巖體以及窟內壁畫的保存得到了搶救性的保護。2006年6月,投資約2200萬元、為期3年的絲綢之路新疆段重點文物保護維修項目——高昌故城搶險加固工程正式開工。
絲綢之路沿線相關省、自治區,在重視對古城址、古遺跡、古墓葬、石窟寺、古建筑、古驛站等進行妥善保護的同時,也十分重視對絲綢之路沿線可移動文物的收集、保護、展示,作為絲綢之路突出普遍價值的實物佐證。絲綢之路沿線考古發掘出土了大量反映中西文化交流的珍貴文物,這些文物得到妥善保護和展示。絲綢之路沿線相關文化遺產點,設立了專門的保護管理機構,一些偏遠的遺產地也由專人負責保護管理。基層遺產地管理機構的同志常年工作在荒漠戈壁、深山群嶺、田野鄉村,氣候惡劣,條件艱苦,但保證了珍貴文化遺產的安全。這些文化遺產地也都劃定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并建立了保護檔案,豎立了保護標志和界樁。
在前述工作基礎上,2007年8月,國家文物局委托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對各省、自治區報送并經專家初步推薦的絲綢之路申報相關遺產名單進行現場評估。2007年9月,在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考察評估形成推薦意見的基礎上,國家文物局確定了絲綢之路聯合申報世界遺產第一批申報項目推薦名單,包括48項文化遺產,其中河南省5處,陜西省12處,寧夏回族自治區4處,青海省4處,甘肅省11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2處。
三、絲綢之路聯合申報世界遺產的思考
1.申遺是為更好地保護
中國與中亞國家聯合申報絲綢之路為世界遺產,宗旨是傳承與保護人類思想交流、文化互動、生活共存的線性軌跡和歷史,所以保護是第一要素。在申報過程中,應按照世界遺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做好保護工作。在此,我想與大家共同探討世界文化遺產幾個層面的保護。
(1)法律保護
法律保護是實現所有保護的根本保障。有了《世界遺產公約》這部國際法才有了“世界遺產”的概念、事業和領域,可以說,世界遺產本身因法律而產生,也應依靠法律得以保護。作為《世界遺產公約》締約國,中國在認真履行國際公約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依照《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結合中國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實際,頒布了一系列法規、部門規章和行業共識性文件。
2003年,國家文物局下發了《關于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世界文化遺產地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九部委《關于加強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2005年12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頒布《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06年12月1日,《長城保護條例》正式實施,這是新中國第一次就單項文化遺產頒布的專項法規;2006年12月8日,國家文物局頒布《中國世界文化遺產監測巡視管理辦法》和《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專家咨詢管理辦法》。這些法規及部門規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中國尚無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專項法規所造成的被動局面。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也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相關保護管理條例或辦法。
同時,也加大了編制和完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規劃力度。近年,龍門石窟、殷墟、周口店遺址、莫高窟、明孝陵等世界文化遺產地的保護規劃已經或即將頒布實施。故宮也編制了整體保護規劃大綱。秦始皇陵、布達拉宮歷史建筑群、天壇、頤和園、明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曲阜孔府孔廟孔林等地保護規劃以及《長城保護總體規劃大綱》正在編制、完善中。
(2)行政保護
通過國家和地方權利機關進行相關保護,能夠保證法律執行力度,保證技術保護手段實施,促進保護理念在公眾保護中的確立等。2002年,國家文物局成立世界遺產處,負責全國世界文化遺產申報、保護、管理工作,并協助建設部開展對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的業務管理工作。省級文物部門也加強了對轄區內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遺產所在地人民政府建立專門管理機構,負責世界遺產的日常保護、管理、展示、監測等工作。
行政保護首先是建立必要的保護、管理機制,如建立監測巡視機制和專家咨詢機制。加強對世界文化遺產的監測和管理,逐步建立起世界文化遺產監測巡視體系,確定了國家、省、遺產地三級監測和國家、省兩級巡視制度,規范監測職責、內容和工作程序。實施專家咨詢制度,嚴格實行遺產地文物本體保護工程方案報審和緩沖區(建設控制地帶)新建項目報批制度,對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施工的項目責令整改;涉及重大保護工程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及時通報世界遺產中心,并加強監測和巡視等業務管理。
行政保護還包括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的保護修繕投入。“十五”期間,中央財政對包括故宮、布達拉宮、羅布林卡等重大保護工程項目在內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投入約6.4億元,比“九五”期間有了大幅度增長。2006年,中央財政安排了1.49億元用于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搶險維修等。2005~2007年,中央財政僅為長城測量就投入了近1億元。地方各級財政也不斷加大對轄區內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2000至2006年,北京市地方財政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修繕投入近2億元。鼓勵、支持探索多渠道資金籌集方式,包括建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基金,吸引國際相關基金參與中國遺產保護等。這些做法極大地促進了世界文化遺產的本體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及周邊環境整治等工作。
行政保護包括必要的政策傾斜。
(3)技術保護(專業保護)
通過技術手段對文物本體實施保護,須堅持幾個原則:不改變文物原狀原則,保護真實性、完整性原則,最少干預原則,可識別原則,可逆性原則,完全損毀的建筑不再復建原則。文物本體維修應遵循《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和《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2007年5月下旬,國家文物局與當今世界最權威、最核心的三大文化遺產國際組織和機構——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ICCROM)、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共同舉辦了“東亞地區文物建筑保護理念與實踐國際研討會”。會議形成的《北京文件》,就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達成了國際共識性理念和準則,“不僅對東亞地區有指導意義,而且在世界范圍有參考價值。”
科學劃定、調整遺產的核心區和緩沖區,是技術保護的必要手段。劃定保護核心區與緩沖區需要前瞻性。目前,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由于發展壓力、人口壓力等,很多遺產地原來申報時劃定的緩沖區顯得太小,無法控制發展速度對遺產的影響,建議很多締約國擴大遺產地的緩沖區。中國曾被要求對故宮、麗江、布達拉宮、大昭寺、羅布林卡等世界文化遺產調整、擴大緩沖區范圍。
周邊環境保護是專業保護的重要理念之一。《西安宣言》強調:“古建筑、古遺址和歷史區域的周邊環境指的是緊靠古建筑、古遺址和歷史區域的和延伸的、影響其重要性和獨特性或是其重要性和獨特性組成部分的周邊環境……理解、記錄、展陳周邊環境對定義和鑒別古建筑、古遺址和歷史區域的重要性十分重要。”在世界文化遺產中,歷史城鎮以及帶有文化景觀特性的文化遺產,例如中國的開平碉樓和村落,頤和園等,環境保護難度較大。一般而言,這類遺產面積較廣,景觀視線保護的要求較高,整體景觀控制較嚴。在遺產的緩沖區外圍,常劃定景觀控制區,目的是全方位保護遺產的周圍景觀,防止遺產的天際線、空中視線等遭到干擾和破壞。2005年,世界遺產中心委派國際專家對世界遺產布達拉宮歷史建筑群的保護狀況進行了實地考察。考察報告中指出:由于視覺走廊是構成拉薩市傳統面貌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對拉薩市城市景觀的精心保護,應該被包括在城市保護主要計劃之內。建立在世界遺產緩沖區邊緣的拉薩市新公安大樓(高46米)和西藏和平解放紀念碑(33米)對世界遺產在視覺上的損害十分明顯,對傳統的城市輪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壞,須引以為戒。
技術保護還包括運用多種技術實施遺產監測。世界文化遺產地則因地制宜開展日常監測工作,采取實時或定期監測手段,對文物本體、大氣質量、旅游、安全、環境和自然災害等進行監測,形成了比較豐富的監測報告和相關研究論著。
(4)公眾保護(社會保護)
這是遺產保護的底線保障,一方面涉及公眾保護意識和道德水準,加強宣傳教育,拓寬溝通與交流的渠道,營造良好的公眾保護的氛圍。如開平碉樓價值及保護編入教科書、兒歌,哈尼梯田守護者滿懷深情的《元陽哈尼梯田之歌》,福建南靖土樓內容豐富的管理手冊。
(5)重點保護——實施重大工程
重要保護項目、課題、工程,實行重點投入、重點管理、重點實施的方式,在保護過程中攻克難題、解決問題,探尋文物保護規律,以期對一般保護項目形成示范和帶動作用。如長城保護工程、故宮保護維修工程、山海關6千米長城維修工程等。
2.對絲綢之路等線性文化遺產保護的幾點思考
(1)摸清家底,開展科學研究
通過考古調查、科學勘察、資料梳理,把握絲綢之路等線性文化遺產的關鍵區、脆弱區以及重要節點,找準統一連續的基底背景,形成對絲綢之路自然框架全面完整的認識,了解遺產本體的保存狀況,深入挖掘突出普遍價值。
根據實際情況,針對線性文化遺產保護涉及的問題多、情況復雜等,設立整體保護、管理等綜合研究課題,對串聯遺產的線性載體、沿線文化遺產、保護理論、保護技術、管理體制和方式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2)編制保護規劃,實施整體保護戰略
在調查摸清遺產情況的基礎上,開展線性文化遺產的專項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確保遺產安全。界定整體保護范圍,主要取決于各重要遺產節點的保護范圍。在不同地區應因地制宜編制保護規劃,并將其作為一個整體對待,形成統一的保護規劃,改革相關的保護架構,實施整體保護,最終實現多目標的多贏保護。
(3)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建設
建立、健全有關線性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大法律保護力度。《長城保護條例》的頒布實施,為絲綢之路、大運河等大型線性文化遺產制定專項法規做了示范。這些遺產沿線或沿岸的遺產地已經或正在制定有關法規,為整體保護法規的出臺奠定了基礎。
(4)健全機制,加強管理
對于大型線性文化遺產而言,確保各個組成部分協調管理的管理體制或機制是非常必要的。絲綢之路共連接27個國家,在中國境內達4400多公里,涉及的城鎮、鄉村眾多,關涉數量眾多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這類地域多、體量大的遺產保護工作,應建立專門的領導機構,搭建專門平臺來承擔管理、協調職責,落實項目實施。大運河聯合申遺辦公室設在揚州。同時,建立多樣化的輔助機構,根據各自特點發揮不同作用,如法律保護、環境規劃、經濟投資、協助管理、歷史保護等。
(5)確立闡釋方法,突出整體展示
像線性文化遺產這種大尺度、多維度、包含多種內容的遺產種類,闡釋難度較大,展示時應突出整體連貫性。可利用先進的數字技術,建立完備的信息數據庫,解決線性文化遺產整體展示難的問題。設計科學解說系統,確立多種解說手段,提供多種探討主題,以不同的形式展現當地風貌。包括舉辦參與性活動、各種幻燈與圖片的展示、展覽、多種媒體的宣傳、旅游線路的規劃和歷史陳訴等。
(6)保護線性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絲綢之路沿線有些遺產點因新興建設或自然損毀等,真實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壞。提倡以科學審慎的態度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而非簡單復原、重建。恢復應同現存的歷史肌理以及周圍建筑和景觀的形式相一致,所用構筑物的建材、技術和設計應尊重歷史建筑、景觀和環境的特點和風貌,需要多學科的合作和保護實踐的大量積累。
(7)鼓勵公眾和社區參與線性文化遺產保護
利用多種渠道宣傳和教育,普及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的知識,激起沿線社區公眾對遺產的興趣,提高保護意識并參與保護活動,培養用科學的態度審視文化遺產保護,提倡用可持續發展的科學觀來理性對待線性文化遺產保護。
童明康 國家文物局 副局長